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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114000071-sqsslj-00000145 发布机构:
成文日期: 2025-08-19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其他文件

商丘市水利局关于推进河道垃圾治理分类工作的实施方案

来源:商丘市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5-08-19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县(市、区)水利局、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农业农村局: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推动河道垃圾清理分类工作的提质增效,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坚定不移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把河道垃圾、漂浮物的分类工作作为守护水生态环境、提升城市形象的关键举措。紧密围绕生态文明建设战略布局,秉持系统治理、源头防治原则,强化责任落实,推动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实现河道垃圾、漂浮物的精准分类与高效处置,助力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生态根基。

(二)基本原则

1、生态至上,系统治理。将生态环境保护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河道垃圾分类纳入水生态系统整体治理范畴。综合考量河道上下游、左右岸关系,统筹岸上与水面垃圾处理,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入河,通过系统性措施维护河道生态平衡,保障河道生态功能的稳定发挥。

2、科学规划,精准施策。深入调研河道流域特征,包括河道宽度、水流速度、周边产业分布、垃圾产生规律等因素。依据不同河道实际情况,制定针对性强的垃圾分类标准、清理打捞方案及分类处置流程,确保各项措施贴合河道实际,能够有效解决垃圾污染问题,提升工作效率与质量。

3、多元参与,协同推进。明确各主体在河道垃圾分类工作中的职责,政府部门发挥统筹协调、监管指导作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参与垃圾处理产业,社会组织开展宣传引导,公众积极践行分类行动,凝聚各方力量形成工作合力。

4、常态长效,持续提升。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将河道垃圾分类工作常态化、制度化。持续优化工作流程,加强日常监督考核,定期总结评估工作成效,针对新问题、新挑战及时调整工作策略,推动工作水平不断提升,实现河道环境的长期稳定改善

(三)工作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底线思维、坚持预防为主,以实现河道无垃圾漂浮、河岸无垃圾堆积为目标。进一步完善垃圾分类基础设施,坚决清存量、遏增量,着力建设安全河湖、生命河湖、幸福河湖,为全面提升国家水安全保障能力提供有力支撑。

二、重点任务  

(一)强化河道垃圾、漂浮物清理

1、组建专业清理队伍。各县(市、区)要组建一支具备专业技能的河道清理队伍。配备专业打捞船只、打捞网具、运输车辆等设备,明确人员分工与岗位职责,确保清理工作高效有序开展。制定详细的清理作业计划,按照不同河道的重要程度和污染情况,合理安排清理频次,重点区域每日清理,一般区域定期巡查清理,确保河道垃圾、漂浮物及时清除。

2、优化清理作业方式。根据河道实际情况,采用机械清理与人工清理相结合的方式。对于宽阔水面、水流较缓区域,利用机械化打捞船进行大规模垃圾、漂浮物打捞;在狭窄河道、支流及岸边区域,组织人工进行精细化清理。在清理过程中,注重保护河道水生生物和生态环境,避免对河道生态造成二次破坏。4、发挥村级“河长+警长”机制作用。加大日常巡河力度加密村级“河长+警长”巡河次数,及时发现垃圾、漂浮物聚集,及时清理整治,确保河道动态清零。同时,鼓励周边居民通过举报热线、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反馈河道垃圾问题,实现全民监督提高问题发现与处置效率。

(二)完善垃圾分类与处置流程

1、实施现场分类。在河道垃圾、漂浮物打捞上岸后,于岸边设置临时分类点,组织清理人员对打捞物进行现场初步分类。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如河道内水生植物残体可作为厨余垃圾处理)、其他垃圾四类标准进行分类存放。配备分类标识清晰的收集容器,确保各类垃圾不混装,为后续分类运输和处理奠定基础

2、规范分类运输。明确各类垃圾运输要求,根据垃圾产生量和分布情况,合理规划运输路线和时间,确保垃圾及时转运。运输车辆要具备密闭运输条件,防止垃圾遗撒造成二次污染。不同类别的垃圾采用专用运输车辆运输,避免混运,保障运输过程中的分类准确性。

3、强化分类处置。建立与当地垃圾处理厂、可回收物回收企业、危废处理单位等的稳定合作关系。可回收物运输至回收企业进行资源再利用;有害垃圾交由专业危废处理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厨余垃圾运至餐厨垃圾处理厂进行堆肥或厌氧发酵处理;其他垃圾运送至垃圾填埋场或焚烧厂进行规范化处置。建立垃圾处置台账,详细记录各类垃圾的来源、数量、运输去向、处置方式及时间等信息,实现全过程可追溯管理。

(三)加强宣传教育引导

1、开展针对性宣传活动。针对河道周边居民、企业及过往行人,开展形式多样的垃圾分类宣传活动。在河道沿线村庄、社区举办垃圾分类知识讲座,发放宣传手册,张贴标语海报,提高居民环保意识。利用河道沿线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等媒介,滚动播放垃圾分类宣传片和知识要点,引导企业规范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垃圾排放与分类处理。

2、推进志愿服务。各县(市、区)要组建河道垃圾分类志愿服务队,志愿者定期开展河道垃圾清理行动,在清理过程中向周边群众宣传垃圾分类知识,引导公众养成良好的环保习惯。设立志愿者服务站,为志愿者提供培训、物资保障等支持,鼓励更多社会力量参与河道环保工作。

3、设置警示与宣传标识。在河道两岸、桥梁、码头等显著位置,设置垃圾分类警示标识和宣传标语牌。标识牌内容包括垃圾分类图示、法律法规宣传、违规丢弃垃圾处罚规定等,以直观醒目的方式引导公众自觉遵守垃圾分类规定,增强保护河道意识。

三、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指导推进河道垃圾分类工作。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将河道垃圾分类工作纳入日常工作中,确保河道垃圾分类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强化监督检查

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工作进展、清理效果、分类准确率等进行监督检查。成立专门的监督检查小组,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工作不力、未完成任务的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三)推动科技支撑

鼓励科研机构、企业开展河道垃圾、漂浮物清理与分类技术研发。支持研发新型打捞设备、智能化垃圾分类识别系统、高效垃圾处理技术等。积极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的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提高河道垃圾、漂浮物清理与分类工作的科技含量和效率。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的产学研合作,为工作提供技术咨询和人才支撑,推动河道环保工作向智能化、科学化方向发展。



商丘市水利局     

2025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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