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114000071-sqsslj-00000166 | 发布机构: | 商丘市水利局办公室 |
| 成文日期: | 2024-04-30 | 有效性: | 有效 |
| 文 号: | 商水河〔2024〕1号 | 所属主题: | 河长制 |
商丘市河道采砂综合整治“回头看”工作方案
为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巩固主题教育专项整治成果,持续推进全市河道采砂综合整治,根据《河南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全省河道采砂综合整治“回头看”工作的通知》(豫水河〔2024〕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从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将河道采砂管理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决扛稳扛牢管砂治砂责任,持续推进河道采砂综合整治,保持严打非法采砂高压态势,加强合法采砂规范管理,加快推进法治化、信息化建设,抓早抓小、抓常抓细,维护良好的水事秩序和河湖生命健康,保障防洪安全、供水安全,助推平安商丘建设。
(二)工作范围
此次“回头看”工作的具体范围为:
1.2018年以来河道采砂综合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2.2021年以来河道疏浚砂综合利用管理情况;
3.2023年交办涉砂群众举报件核查整改情况。
二、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成立打击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负责打击非法采砂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和领导。
三、工作重点
此次“回头看”工作着重查看以下内容:
(一)各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党组是否将河道采砂管理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有没有认真研究部署,有没有纳入全年重点工作安排,有没有拟定年度采砂管理工作要点,主要领导是否亲力亲为,分管领导是否躬身参与,责任科室有没有真抓实干。
(二)打击非法采砂情况。对非法采砂是否保持高压严打态势,是否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涉砂黑恶线索是否及时移交公 安部门。上级交办、群众举报、网络舆情、暗查暗访的非法采砂 问题线索是否逐一查办落实到位。是否还存在未经批准擅自采砂、在禁采区采砂等行为,有没有出现非法采砂反弹回潮情况。
(三)规范管理合法采砂情况。河道采砂规划编制是否科学,采 砂许可是否合法,河道砂石处置方案编制和批复是否合规,是否存在超范围、超深度、超期限、超许可量等不按许可要求采砂等 行为。现场管理是否规范,是否存在采砂码头挤占缩窄河道、河道内违规堆放砂石弃料等妨碍河道行洪的行为,公示牌、警示牌设置及信息公开情况是否符合要求。日常监管是否严格,国有砂石企业是否做到依法依规开采,储砂场是否按要求设置在河道管理范围外,是否存在河道生态修复不及时、不到位等情况。
(四)惠民便民措施落实情况。疏浚砂综合利用管理中是否落实便民惠民政策措施。
(五)环保督察发现问题整改情况。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通报河道违规挖砂问题是否制定全面整改方案及整改落实推进情况。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交办的涉砂群众举报件核查整改情况,是否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推进从严监管。
(六)检视各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河道采砂管理制度建设情况,是否查漏补缺,及时修订完善相关制度,补齐制度短板,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四、工作安排
市水利局成立全市河道采砂综合整治“回头看”工作组(名单见附件),负责指导“回头看”工作,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各县(市、区)水利局、示范区农业农村局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确保“回头看”工作取得实效。
此次“回头看”工作,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一)安排部署(2024年1月10日前)
各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对“回头看”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建立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要求,确保扎实有效推进。
(二)整改落实(2024年1月31日前)
坚持问题导向,对前期河道采砂综合整治工作情况及环保督 察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开展自查自纠,逐项复核评估,着重查找工 作中未落实,不完善、不到位的地方,确保整改完全彻底,防止 反弹回潮;坚持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推动同类问题解决,针对 整改中发现的制度性问题,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堵塞管理漏洞;坚持抓长抓常,将河道采砂管理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要点,健全长效机制,久久为功。
(三)回访复核(2024年2月29日前)
市水利局加强工作指导,采取“四不两直”等方式对各县(市、区)“回头看”工作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回访复核,发现问题督促整改,确保整改情况真实准确。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河道采砂综合整治工作是维护河湖生命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是解决人民群众切实利益、推进平安建设的实际行动,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为综合整治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周密安排部署,依法打击整治。要充分调查摸排非法采砂线索,调动各方力量,形成工作合力,精心组织好综合整治工作。要坚持边查边改,对发现的问题,要落实责任,明确要求,限期整改;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涉嫌违法违纪人员严格依法依规处置,对黑恶势力重拳出击依法严打。
(三)强化督导检查,严格追责问责。对检查中发现的懒政怠政、工作不力、行动迟缓、推诿扯皮和不作为的单位和工作人员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四)加强工作宣传,营造浓厚氛围。要加强对河道非法采砂危害性和打击非法采砂必要性、重要性的宣传报道,畅通举报渠道,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行动的积极性;同时要通过各种媒体及时宣传报道综合整治工作取得的成效,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五)认真总结经验,建立规章制度。要及时研究总结行动成果,对非法采砂行为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坚决遏制非法采砂活动。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日常巡查和执法监管。要坚持专项整治、集中打击和日常监管相结合,夯实水利公安联合执法机制,全面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请各县(市、区)于2024年1月29日前向市水利局报送本地“回头看”工作专题报告。
联系人:李传玺 联系电话:0370-2691558
电子邮箱:sqshzb@126.com
附件:商丘市水利局河道采砂综合整治“回头看”工作组成员名单
附件
商丘市水利局河道采砂综合整治“回头看”
工作组成员名单
为切实做好全市河道采砂综合整治“回头看”工作,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折不扣落到实处,经研究,成立商丘市水利局河道采砂综合整治“回头看”工作组,名单如下:
组 长:孟祥亮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刘杰超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李传玺 局河长制工作科科长
韩墨林 局水政水资源科科长
刘长征 市河湖事务中心主任
吕祥杰 市水政监察支队队长
任 方 市河湖事务中心河湖长制科科长
工作组负责指导全市河道采砂综合整治“回头看”工作,统筹调度、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确保“回头看”取得实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