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水利局关于《构建商丘市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深入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细化落实《水利部关于印发构建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水监督〔2022〕309号),切实推动水利安全生产风险预控、关口前移,指导和规范商丘市水利行业全面落实水利安全生产风险查找、研判、预警、防范、处置、责任等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加快实现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风险自辨自控、水行政主管部门有效监管的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工作格局,提升水利安全生产风险防控能力,科学防范和有效遏制水利生产安全事故,制定《构建商丘市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实施方案》。
二、制定依据
1.《水利部关于印发构建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水监督〔2022〕309号)。
2.《水利部监督司关于印发构建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工作指导手册(2023年版)的通知》(监督安函〔2022〕56号)。
3.《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安全生产信息报告和处置规则的通知》(水监督〔2022〕156号)。
三、主要内容
《构建商丘市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共分为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明确了《实施方案》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着力化解存量风险、防范增量风险,有力推进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能力现代化,为水利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第二部分为主要任务,从建立水利安全生产风险查找、研判、预警、防范、处置和责任等6个方面,细化提出实施措施,一是健全风险查找机制,提升风险发现能力,从危险源的辨识、动态更新、审核和报告4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二是健全风险研判机制,提升科学评价能力,从科学评价风险等级、建立风险管控清单和开展安全生产状况评价3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三是健全风险预警机制,提升高效应对能力,从强化监测监控、及时实施预警和提升监测预警能力3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四是健全风险防范机制,提升精准防控能力,从建立风险告知制度、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加强防范措施监管、推进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强化风险源头控制6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五是健全风险处置机制,提升风险化解能力,从健全完善应急预案和快速有效开展应急处置3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六是健全风险责任机制,提升管控履职能力,从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和加大责任追究力度3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第三部分为保障措施,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培训宣传、加强信息化建设和加强激励考核4个方面提出相关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