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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级政策解读

商丘市水利局水旱灾害防御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来源:商丘水旱灾害防御事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3-08-04 09:01:44 浏览次数: 【字体:

政策解读:商丘市水利局关于印发《商丘市水利局水旱灾害防御应急预案》的通知

 

一、文件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两个坚持、三个转变”新时期防灾减灾理念,根据《河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水旱灾害防御应急预案的通知》(豫水防〔2022〕8号)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提出的“预报、预警、预判、预案、预演”和“123”“321”防汛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商丘市水旱灾害防御工作,有效防御和减轻水旱灾害,最大程度避免人员伤亡和减少财产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二、文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细则》《河南省节约用水管理条例》《河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区域旱情等级》(GB/T32135-2015)《干旱灾害等级标准》(SL663-2014)《河南省水情旱情预警发布管理办法(试行)》《水情旱情预警发布规程》(DB41/T2367-2022)《河南省水利厅水旱灾害防御应急预案》《商丘市防汛应急预案》《商丘市抗旱应急预案》《商丘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工作规则》《商丘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三、文件任务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范围内水旱灾害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预案》修订重在体现“预”字当先,关口前移,明确了险情和灾害发生前,水利部门需要开展的工作,明确了预案启动的响应条件,明确了各相关处室在不同阶段的职责,为做好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工作打下基础。

 

可为空的对象必须具有一个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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